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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前模拟卷Ⅱ答案及解析

2018-11-09 20:38:33  
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前模拟卷Ⅱ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5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答案】B。解析:(1)选项ACD:属于合法性原则,都体现了“程序合法”的要求;(2)选项B:属于合理性原则。

2.【答案】D。解析:选项D: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不具有被告或者复议被申请人资格,其行为后果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可以直接当被告或复议被申请人。

3.【答案】D。解析:选项D:因行政行为的废止给相对方利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主体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4.【答案】D。解析:(1)选项A: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2)选项B: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3)选项C:没有相关规定。

5.【答案】B。解析:(1)选项A: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并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选项C: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3)选项D:实质审查一般为书面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可以进行实地核查,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6.【答案】B。解析:选项B: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7.【答案】B。解析:(1)选项ABC: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选项D: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答案】B。解析: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毁损;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毁损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应当注意的是,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税务机关实施查封、扣押时也应遵守这一规定。

9.【答案】D。解析:选项D: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也依照上述规定办理。

10.【答案】A。解析:(1)选项A:属于行政强制措施;(2)选项B:甲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派出所越权作出行政处罚,此时应以设立派出所的公安局为被申请人。

11.【答案】D。解析: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12.【答案】B。解析:(1)选项A:处分人没有处分权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无权处分下签订的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合同;(2)选项B: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因本题中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所有权没有转移;(3)选项C:共有是指两个人以上对同一物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的法律状态;(4)选项D:作为所有人的自然人死亡其所有权消灭。

13.【答案】B。解析:(1)选项A:需役地与供役地不以相互毗邻为必要,即使不相毗邻,亦可成立地役权;(2)选项C:地役权虽然是一种独立的权利,但它是以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存在为前提,不能离开需役地而存在;(3)选项D:地役权的享有和行使并非均以对土地的占有为要件。

14.【答案】B。解析: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因不可抗力发生在乙公司迟延履行后,故乙公司不能免除责任,仍须承担违约责任。

15.【答案】C。解析: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2年的规定。故本题中,已经超过了1年的质量保证期,视为标的物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甲公司不再承担责任。

16.【答案】D。解析:(1)选项AD: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要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2)选项B: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3)选项C: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后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17.【答案】B。解析:(1)选项ABD:根据规定,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选项D:股东或发起人不按照章程规定缴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股东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18.【答案】B。解析: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未按期缴纳所认购股份的股款,经公司发起人催缴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发起人对该股份另行募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募集行为有效。认股人延期缴纳股款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请求认股人承担赔偿责任。

19.【答案】D。解析: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未接收其申请,或者未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选项A);上一级人民法院接到破产申请后,应当责令下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并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选项B);下级人民法院仍不作出是否受理裁定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径行作出裁定(选项C);上一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可以同时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件(选项D)。

20.【答案】B。解析:选项A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而非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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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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